最近,闻名全国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因收受巨额贿赂,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很多报刊都刊登了马德的受贿记录。按照这张表,我测算了一下,发现马德从第一次受贿到被查处,竟然用了整整10年的时间。
第一次收14万元的时候,马德可能心里还有些心惊肉跳和忐忑不安。但观察了几年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要让马德这样的干部在这么重要的岗位上逍遥法外整10年?如果在他受贿14万元的时候,就及时地发现和查处他的问题,那么马德的后半辈子,就到劳改队里去度过了。绥化的干部,也不会因为马德案的牵连,而成批地倒下。
发现和查处任何一个贪官,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但10年的确是太长了。党等不及,国等不及,民等不及。尤其是影响已经很大,民怨已经很多的时候,再不把该捕的“鱼”捕上来,就应该总结教训、追究责任了。 (《北京晚报》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