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常香玉为何收回小香玉的艺名

2005-08-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豫剧大师常香玉逝世一周年之际,一份大师亲笔签名的声明被公之于世:收回陈百玲“小香玉”艺名的使用权和继承权。

一代大师弥留之际因何做出如此决定?

常香玉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会长罗新建说,要理解她收回艺名的决定,首先要看她当初赋予艺名的目的,目的只有一个,非常纯粹、明确而简单:即

传承、弘扬常派艺术,而不是希望子女后代可以因此生活得更好。“赋予小香玉艺名时,也就赋予了小香玉流派传人的地位。常香玉从内心深处有一种要求,小香玉应该像她一样,全身心地投入,不能以随便的态度对待艺术。但当她看到小香玉近10年不演一出戏,艺名不能起到传承流派的作用而成了获取其他名利的手段时,她失望了。在她没有能力改变现状、把小香玉拉回舞台时,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收回艺名。”

“常香玉知道自己不久人世了,她从内心深处希望小香玉能够因为她的离世有所转变,从而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回到传承常派艺术的道路上来并有所作为,所以她没有在生前公布她的决定,而是交给儿子陈嘉康择时公布。但常香玉走了一年了,小香玉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传承流派的责任,更没有在传承常派艺术上有任何作为。为此,我和陈嘉康多次商议,认为老人的真实意愿是明确的,不能无限期地拖下去。”

河南省艺术研究所研究员石磊说,不能把这件事看成是个人恩怨和家庭私事。常香玉有一句名言,戏比天大,她不允许她的子女亲属不干戏曲而得到不应得到的名誉和不义之财。她的声明也是对后世从事戏曲艺术的年轻一代的警示:既然从事戏曲事业,就必须为之献身。 (《三湘都市报》8.18)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