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公室主任张国宝近日透露,我国将采取四项措施鼓励外资参与东北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以加快东北经济体制和机制创新。这一举措无疑是一明智选择。
笔者更关注的问题则是,这一系列针对外资的优惠措施,能否惠及国内投资者,如果“内资”参与东北国有企业改造,能否与“外资”一样享受这一系列
这种重“外资”、轻“内资”的做法,抑制了国内投资者的投资热情,阻碍了国内资金的有效流动。应该看到,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国家无论是国有资本还是民间资本都已经相当雄厚,有大量闲置资金需要投入到生产环节。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大量吸引外资,是因为国内资金匮乏的缘故,那么现在,我们则应该更加注重如何充分、有效地利用国内资金,利用“内资”比引进“外资”对我们更为有利。
对于国家来说,如何在继续吸引外资的同时,更加注重利用“内资”,促进“内资”的有效流动;对于中西部、东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如何不断优化“内资”的投资环境,让“内资”能够享受到和“外资”一样的优惠待遇,将是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各级政府需要着重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中华工商时报》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