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告知不明确打折机票获退赔

2005-09-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北京某学院学习的吴海涛以3.5折买了一张机票,并在航班起飞前22分钟到达机场。工作人员告知其已迟到,不予办理登机手续。吴海涛提出改签其他航班,又因打折机票“三不准”(即不得签转、更改、退票)被拒绝。吴海涛认为,华蒙公司未在机票上填写具体时间以致自己误机,属于未履行告知义务。

法院咨询了民

航总局,得知购买特价机票即意味着机票有限制条件。华蒙公司工作中存在瑕疵,因此判令其退赔小吴机票款590元。(《华夏时报》9.2)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