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滥占耕地的“圈地风”,在国家严厉控制和打击下有所收敛的时候,一些新的土地征占形式,又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以租赁为名,行征占之实的土地租赁,就是其中一种。
河北省遵化市建明镇白马峪村现有耕地760多亩。由于村委会与唐山市建龙实业有限公司达成了土地租用协议,在该公司占用白马峪村民的两块耕地上
以租代征的办法害处很多:一是土地是“租”而非“征”,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二是造成了土地管理的混乱。租地算不上破坏基本农田保护,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使中央无法准确掌握土地信息。三是多方承担风险,埋下社会不稳定隐患。由于未得到国家正式批准,企业担心国家政策有变,投巨资修建的厂房、购置的设备报废,便在合同中处处设“卡”,牵制当地政府部门;而农民一旦就业或生活出现困难,很可能提出增加租赁费用或收回土地的要求,最终形成纠纷。
由于国家严把“土地关”,一些急于上项目、建企业的地方,无法取得土地征用权。于是,他们打着“发展农业产业化”、“土地流转”的旗号,大量从农民手中集中租用耕地,作为企业建设用地,盖厂房、添设备,开工生产。这些土地租用合同一签就是10年、20年,与征地没什么两样。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济参考报》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