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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有苦难言

2005-09-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家住南昌的张颖大学毕业后,就和来自农村的男朋友赵明结婚了。

他们之间经济上的矛盾伴着儿子的出世而降临了。由于经济比较困难,他们无法给儿子理想中的成长环境。赵明有时候听到爱人唠叨时,会与她吵起来。最后,他们平静地选择了离婚。

因为没有房子住,也因为考虑到孩子太小,所以张颖一直没有

搬出去住。其实这些都不是主要的原因,应该说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他们的内心都还爱着对方。丈夫需要她的时候,她还是会答应和他过着与离婚前一样的生活。

小于做生意时认识了陈健。他们凑钱买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就结婚了。但是,婚后不久,小于就发现陈健有酗酒习惯,不能忍受。

离婚后小于依然住在原来的家,陈健也没搬。小于说:“没办法,房子有他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啊。”

社会学家指出,这种离婚不离家的现象,说明人们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正在发生转变。当然,还有来自现实的压力。但离婚对当事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双方不应还在一起同居。否则,一旦发生矛盾,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妇女之声报》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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