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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民工为啥连捅5人

2005-09-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王斌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带着改变贫穷生活的美好憧憬,17岁开始到城市打工,却在艰辛的生活中不断地痛苦挣扎,备受欺侮。数次讨要工钱无果,他愤怒之下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

王斌余因为要不回工钱而杀人,怎么说都是重

罪。但是,从王斌余杀人的直接原因看,拖欠、克扣农民工的工钱,表面上看伤害的是农民工兄弟,而它对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危害之大,是很多人想象不到的。

很长时间以来,许多城市人对农民工有一种排斥思想。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的生存环境变得十分恶劣,他们对社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前几天,中国社科院人口经济研究所所长蔡?在一份报告中说,外来劳动力与城市劳动力之间工资差异中,同种岗位“因为歧视因素”占39%――也就是说,如果城市劳动者和农民工之间工资相差1000元,那么其中有390元是由于歧视造成的。

因为歧视,农民工就要比干同样工作的城市劳动者少拿近四成的工资,同时,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如今也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任何人杀人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社会在对他们的犯罪行为进行依法制裁的时候,需要反思的是,社会是否也给了他们尊重和关怀?是否也给了他们一个安定、安全的生存环境? (《齐鲁晚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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