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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岁女士被令退休打官司

2005-09-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四川大学法学研究生李昊将为其母亲代理一起劳动仲裁案:其母亲周女士原是中国建设银行平顶山市支行出纳科副科长,由于年满55周岁,单位令其退休。周女士认为自己足以胜任目前的工作而不服单位决定,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与男性一样享有60周岁退休的权利,并称单位的做法属于退休歧视,违反宪法。

女士说:“打这个官司主要是为了唤起人们对我国退休制度的思考。”单位回复说,依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她已年满55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坚持让周女士退休。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认为,该单位的做法是对女性的歧视,违反了宪法等法律关于男女平等的规定,决定免费和李昊一起为周女士代理仲裁。

北京大学法学院叶静漪教授认为:男女生理上确实存在差异,然而50岁左右的女性在生理上和男性并无太大的区别,50岁左右的女性身体条件通常很好,其精力、经验等都处在人生的一个高峰。据悉,河南省平顶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已受理这起全国罕见的退休性别歧视案。(《新京报》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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