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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不是秘密的“秘密”

2005-09-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从8月起,我国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及相关资料,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这条消息让人振奋。但是,我们还有太多本来属于公众的信息,却被以国家秘密的方式封锁保护,如政府的预算草案和法案至今还是秘密。公共预算的本质是公开透明,如果预算案都是秘密的,监督从何谈起?

大量公共信息被设定为国家

秘密予以封锁,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事涉广大公众利益,而且又无关国家公共安全,又不是商业秘密,都应该无条件地向人们公开。公众对于属于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具有知情权,这是公众的政治权利。信息封锁、信息分割,带来的是整个社会高昂的信息成本,它将给人们的决策和交易造成困难。涉及公众的信息需要向公众公开,让人们知情,给人们方便,减少人们的信息成本,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和要求。(《中国青年报》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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