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发文,组织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劳动实践课――摘棉花。此举引起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广泛争议。
文件规定,此项活动必须由学校组织,小学二年级以下(含二年级)不安排。小学三年级以上劳动时间不超过1周,初、高中学生不超过两周。严禁学校不组织活动而直接收费。同时,
一位新疆大学的学生去年参加了摘棉花,的确非常苦。当他听说学生的拾棉花价比民工低约15%时,心里更不是滋味。“把学生当廉价劳动力,丢下课本摘棉花,并把摘棉花的成绩和升学和评优挂钩,这实在不妥。”
新疆大学团委有关人员说,很多学生无法忍受艰苦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宁愿出钱雇民工来完成或者干脆花钱买别人的劳动成果,这样的做法背离了勤工俭学的初衷。许多家长也不赞成这种勤工俭学方式,因此学校已经3年没有组织学生拾棉花了。
但也有人表示赞同。一位同学说:“摘棉花让我对劳动人民的辛苦有了更深的体会,使我摆正了自己的位置。在摘棉花过程中,老师和同学们朝夕相处,彼此唤发出奋发拼搏的精神和坚定团结的信念。这是我最大的收获!”一些家长也说,现在的孩子生活太安逸,应该到艰苦的地方磨炼自己的意志,这种勤工俭学的劳动是必须的。(《新京报》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