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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家外家”侵吞千万公款女儿保密讨要“封口费”

2005-09-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钱财封口”的婚外情

2000年7月的一天,在外婆家度假的13岁女孩刘茗返回天津河西区的家中。

在母亲的卧室中,她看到了张思克叔叔和母亲躺在床上,心里一阵恶心,感觉天都要塌了,一路哭着跑了出去。

对于张思克,刘茗并不陌生,他原是妈妈在某局供销处的

上司,后来妈妈辞职跟随张思克去了一家港资公司,张仍是刘茗妈妈的“顶头上司”,刘茗的父亲刘元是海员,常年出海在外,张叔叔就一直照顾着刘茗母女。

刘茗无意中发现妈妈与张思克私情后,非常气愤,几天不和妈妈说一句话。李云便演戏般地对女儿哭诉说,“茗茗啊,你爸爸常年在外,多亏了张叔叔照顾我们。我和你张叔叔是有感情的,但是我们绝不会破坏彼此的家庭。你爸爸在外面多难啊,如果你疼他爱他,就不要将这件事情说出去。如果你保守妈妈和张思克的秘密,不但一切相安无事,而且你要什么,妈妈和张叔叔都会答应你。”

刘茗挑衅般盯着李云和张思克。“我可以装作什么都看不到,但你们要给我买好衣服,买好吃的,还有,我要钱,要多少你们就要给多少。”

刘茗的话令李云与张克思很吃惊,他们没想到孩子如此功利。

共谋敛财计划

其实,自从李云和张思克从某局供销处辞职进入一家港资贸易公司,二人就精心制定了敛财计划,以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打造他们的家外“伊甸园”。早在1997年底,他们以公司和员工的名义在保险公司投保。1998年底,他们又以该公司的名义退保100万元,每人分得50万存于个人的活期存折内。

如今,刘茗提出“钱财封口”的要求,对他们而言再简单不过了。接下来,在非法侵占该公司的钱财中,他们主动以刘茗的名义存上一部分。除了以上保险名义先从该公司支款随后再退款的手段敛财外,他俩还通过虚开公路专用发票,将该公司的转帐支票以支付运输费为名,前后侵吞了近1000万元。

在大笔公款面前,张思克和李云毫不心软,其情人身份也逐渐公开。他们在张思克居住的小区另行买了一处房产,以方便幽会。2000年,张思克的妻子发现二人的不轨行为,逼迫张思克卖掉了此处房产,举家搬至新购置一处公寓。

家虽搬走,张思克的心却仍然留在李云身上。为了不使侵吞的钱闲置,他们还另行用公款投资40多万成立了另一家公司,幻想着大把地赚钱,最终因经营不善打了水漂。

而这时,13岁的的刘茗开始穿上LIVES的牛仔裤,书包上挂着正版KITTY猫的娃娃,她成了学校里骄傲的小公主,同学们追捧的对象,她甚至在同情爸爸的同时感谢妈妈和张叔叔。

2001年8月,出海半年之后,刘元终于有了一个难得的探亲机会,归心似箭的他顾不得通知李云,便直飞回了家。当他轻轻扭开家门想给妻女一个惊喜时,却看到妻女和一个陌生男人在一个饭桌上吃饭,那个男人居然穿着他的睡衣和拖鞋!李云和张思克的额角吓得冒出冷汗。

刘茗率先打破了僵局,她张开双臂冲上前去给了刘元一个拥抱,亲亲他的脸颊,说:“爸爸,你怎么回来了?太意外了!太高兴了!’我和妈妈都想死你了!爸爸,我给你介绍,这个是妈妈单位的张思克叔叔,咱家水龙头坏了,多亏叔叔热心来修,还弄了人家一身水,您是不是要好好谢谢人家张思克啊 ”经刘茗这张小嘴一圆场,屋子里的气氛缓和了许多,危机总算过去了。

丈夫回来了,李云必须陪在他身边,可她那颗已经被欲望吞噬了的心已如脱僵的野马难以勒住。刘元经常看到妻子带着女儿去参加各类补习班和兴趣课,他几次想顶替“操劳”的妻子,都被她婉言谢绝。其实,每当李云带着刘茗走出小区大门后,她们就分道扬镳了,她去会她的“亚当”,刘茗则可以自由地去找自己的玩伴。

东窗事发 女儿自悔

就在刘茗16岁这年,妈妈李云和张思克“家外有家”的游戏终于走到了尽头。2002年11月,天津市公安局初步查明:至案发,张思克、李云侵占公司资金1300万余元,而在李云之女的名下竟有270万元存款。

2005年7月,天津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分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思克、李云14年有期徒刑。

李云案发后,刘元方知妻子背叛自己10多年家外有家的荒诞事情。更让他始料未及的是,早已知情的女儿竟然合伙编织各种谎言欺骗他近4年。

因家中变故,尚在求学的刘茗变得沉默寡言。“我不该瞒着我爸,更不该贪图金钱享受纵容妈妈和张叔叔继续交往。如果可以重新选择的话,我一定要告诉爸爸事情真相,阻止今天的悲剧。”

针对本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表示,正常婚姻状态之下滋生的“家外家”已成为威胁人们婚姻幸福的大敌。 (《家庭周末报》2005年总第2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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