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将“原告”写成“被告”,一个将漏页、重页的判决书送达原、被告,判决书失去了应有的法律严肃性。日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两名“糊涂”法官作出行政记大过处分。
受到处分的法官陈明魁是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乌烈法庭庭长。在承办(2005)昌民初字第268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时,陈明魁依法独任
屯昌县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陈邦辑在承办(2005)屯民初字第182号土地侵权纠纷案时,任审判长、承办法官,案件于今年7月20日开庭宣判后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代理人。对方发现,这份判决书共有5页,其中第二页和第一页是重复页,在缺失第二页的情况下,直接过渡到第三页。卷宗内的5份判决书副本中,有2份与送达给被告代理人的页码内容不一致。 (《新华每日电讯》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