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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旅行社空头许诺被判赔偿

2005-09-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4年10月9日,河南省汝州市建设局为组织退休干部到山西旅游,与汝州市风翔旅行社签订了合同,并交纳了相关费用,旅行社承诺为每位游客赠送10万元旅游保险。

10月14日晚,在游完山西五台山景区后回宾馆途中,旅行团成员常玉信被一无证摩托车撞伤后不幸死亡。

常玉信的家属要求旅行社履行合同,支

付10万元的赔偿金,却遭到了拒绝。旅行社称,常玉信的年龄已经超过70岁,由于保险公司对70岁以上老人的旅游保险拒绝受理,他们实际上并未给常玉信投保,而且事先也将此事告知了常玉信。

常的家属与旅行社协商不成,遂将汝州市风翔旅行社告上了法庭。汝州市法院认为,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常玉信办理旅游保险,致使常玉信因意外事故死亡后,原告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旅行社应对自己的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汝州市风翔旅行社赔偿常玉信的妻子陈香等人10万元。 《中国青年报》9.27潘志贤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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