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是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撤出投资最后期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透露,据贵州、湖南、河北等9省的不完全统计,至25日晚,共有49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从煤矿撤出投资。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5人、国有企业负责
当前煤矿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公开或暗中包庇非法矿主,使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的煤矿未能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
刘平是山西大同人,他与人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开了一个煤矿。他说,“干股”几乎是所有山西人都知道的名词,它是指煤矿主们向政府部门人员“白送”的股份。在实际操作中,或是政府工作人员以他人名义分得干股,或干脆就是另外的文字、口头股份协议,这些股份并没有体现在企业登记的股权结构中。让官员撤资就很难操作,即使真有在工商局的企业注册资料里显示出了官员参股的,也可以在大限到来前转让给他人,而不用选择“退出”。(《法制晚报》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