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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最大的三宗让球事件

2005-10-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让球是中国乒乓球队的“优良传统”,依靠有组织制定的严密让球潜规则,中国队常常提前把冠军收入囊中。在中国女乒征战史中,影响最大的三宗让球事件都与世乒赛冠军和奥运会金牌有关。

第一宗:叛逆者得让球

1981年第36届世乒赛女单决赛曹燕华让给童玲。以两个人的实力对

比,曹燕华对童玲有绝对优势。但是,曹燕华被认为是思想有问题,不讨教练组喜欢的刺儿头,于是,乒乓球队决定,以童玲在团体赛中立下大功为由,让曹燕华让出冠军。曹燕华只有怀着一肚子委屈打了一场假球。曹燕华当时确实有些出格,运动队规定运动员不准吸烟,她偏时不常地来上两根,规定不准谈恋爱,她偏与施之皓打得火热,这当然让上层看不顺眼。但她是乒乓球天才,曾连获37届、38届世乒赛女单冠军。1983年的全运会,曹燕华在女团、女单、女双、混双四个项目的比赛中都遇上了童玲,她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击败对手,尤其是女单决赛,她更是以近乎疯狂的3比0狠狠地出了一口气。曹燕华23岁便退役,可以说那次让球是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第二宗:接受别人让球拒绝自己让球

1987年第39届新德里世乒赛女单半决赛何智丽与管建华的让球事件,是迄今为止影响最大、争议最大的让球事件。当时,南朝鲜选手梁英子胜出女单半决赛,另一场半决赛在何智丽和管建华之间进行,教练组考虑,管建华的削球打法对梁英子有一定优势,决定由何智丽让给管建华。

出人意料的是何智丽临场变卦,击败了管建华而杀入决赛,最终以3比1击败了梁英子获得了冠军。这种公然违背领导意图的举动,犯了众怒,更重要的是,她极大地动摇了让球的理念基础。事后何智丽负气离队后又远走日本。何智丽没有让球,但在8进4的比赛中却接受了队友陈静的让球。如此前后不一的行事作风是何智丽备受诟病的主因。

第三宗:因为恋爱所以让球

1988年汉城奥运会女单半决赛焦志敏让球给李惠芬。当时,另一场半决赛在捷克斯洛伐克的赫拉霍娃和中国队陈静之间进行。教练组认为焦志敏曾经输给过赫拉霍娃,而李惠芬曾赢过她,因此做出李上焦下的决定。此外,焦志敏与安宰亨的恋情也是导致教练组安排她让球的原因之一。但当时以焦志敏的实力,是中国队当之无愧的大姐大。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她不得不让球,结果陈静出人意料地赢了赫拉霍娃,最终获得了金牌。

在颁奖台上,挂着铜牌的焦志敏望着披金戴银的队友,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1988年汉城奥运会是乒乓球项目首次进入奥运大家庭,女单金牌之重自然是不言而喻,这恐怕是焦志敏一生最大的遗憾了。汉城奥运会后,焦志敏退役,一年后远嫁汉城,用婚姻结束了自己的乒乓生涯。她说:“八年的国际比赛,我让了五次球,所以不想再打了。” (《人物周报》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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