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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主持人“港台腔”引发争议

2005-10-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中要求对播音员、主持人的行为进行规范。严禁港台腔和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语,凡触犯者,将被通报;情节严重者还将“下岗”。

《公约》引起了圈内人的争议。主持人曹可凡认为,有些观众偶尔听到主持人讲并不标准的普通话,会觉得很有特色,其实,这在口语方面是不

合格的。但也有人认为,对新闻节目、专题节目的主持人来说,语言应保持严肃性和规范化,可如果把综艺、娱乐节目搞得一本正经,恐怕就很难留住观众了。李湘、何炅等表示,主持人要因节目而异,在综艺节目中,轻松搞笑的语言会显得更合拍。实际上,在“超级女声”节目中李湘、何炅等都有点港台腔,尤其是李湘,如果完全排除了她的“嗲”劲,她只能闭口无言了。

还有人认为,“港台腔”成为众矢之的,是否是地方语言歧视?为何在春节晚会上,说东北话的小品不在禁止之列?如果“超级女生”不说PK(Player killer即玩家杀手),如果《创智赢家》不说KO(Kickout即出局),其味道就大不一样。夹杂外语也不能一概排斥。如今人们在生活中说话,夹杂外语已经俯拾皆是,随处可见了。

另外,《公约》对已经离位或不在编的个体主持人的惩处,形同虚设。如李湘、何炅、阿忆等很多知名主持人,不是电视台正式员工,他们有着自己的另一种身份。对此,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也很无奈:“‘个体户主持人’一旦违规,很难处罚。” (《新民晚报》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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