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2月,身处逆境的张闻天在《正确建立党同国家的关系》文稿中开宗明义指出:“党领导着我们的国家”,“国家的一切决定、命令和法律都必须得到党的相应的指示”;然而另一方面,“党的一切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政府的讨论、审议、补充、修改和接受,并作出适合于群众自己的意见和需要的、并具有
那么党对国家的领导作用又表现在哪里?文稿认为,“党的领导的任务,只能集中于决定国家的政治路线和方针策略,动员群众完成国家的决定和法令,并检查这些决定和法令在群众中执行的实际情况,总结群众在实践中的经验,以推动国家机关改进工作。”
沉痛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导致的后果,就是国家政权体系的权威性和国家法纪的权威性的降低,以至有法不依盛行,何谈保障民主,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稳定发展?(《炎黄春秋》200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