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安徽滁州最近推出一项特殊的选才举措――“引博工程”:即在三年内,滁州市委、市政府计划拿出177个副处级及以下的职位,引进百名博士。对引进的博士不仅不设编制限制,还采取“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合同约束、自由流动”的措施,也可挂职、兼职、聘任。
这里姑且不论博士生是否适合当官
,仅看《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就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有详细规定。可是在滁州,只要博士愿意留任,不但免了公务员考试,而且直接提供副处级干部的各项政治、经济待遇,这合法合规吗?更严重的问题是,我们三令五申地强调干部选拔任用要透明民主、要杜绝违规用人,为何有些地方对“干部管理”却依然如此宽松?以官帽为诱饵,诱使博士们放弃自己擅长的学业,去从事并不擅长的政治,这样做对博士们究竟有多大好处呢?(《工人日报》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