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起在朝鲜半岛和海外朝鲜人中广为传唱的《爱国歌》,于1948年大韩民国成立时成为国歌。《爱国歌》的版权属于作者安益泰个人。在安益泰生前,他并没有提出版权税的问题,他去世多年后的1992年,安益泰的家属委托韩国音乐版权协会行使了版权,并开始收取版权费。韩国人下载或播放国歌《爱国歌》时,
韩国版权法规定,版权的有效期一直到作者死后的50年也就是2015年。许多韩国百姓对此不满,要求政府一次性买断版权。
今年3月,远在西班牙的安益泰的夫人罗丽塔女士决定把版权无偿转让给韩国政府,韩国国歌才真正属于韩国国民了。(《世界新闻报》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