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小伙郭峰去年9月经洛阳市信达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介绍,与河南国际合作公司签订赴日研修合同。郭说,今年1月17日飞抵日本后,就被派到静岗县清水市兼子公司分拣垃圾。“合同约定赴日研修三年,第一年研修,第二年、第三年为技能实习。实际上,却是干活。”他们工作的地方相当于中国的垃圾处理站。合同上写的工
郭说,他们干活儿时稍有休息,就会被发现,然后招来打骂。后来才知道,日方公司在垃圾场装有很多探头。不久,郭一弯腰就疼得厉害,日方公司仍要求他加班,因他不同意,日前被日方强行送上回国飞机。
在赴日研修前,洛阳信达和河南国际合作公司向郭收取了出国服务费等4.7万元。从日本回来后,郭把情况向公司进行了反映,但公司劳务部经理说,他在日本不好好干,是自愿回国,而按照合同约定,自愿回国,费用不退,而且还要他承担4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万多元)的违约金。(《大河报》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