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底,海南大学法学院二年级在读法律硕士生晓芸(化名)在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反复查看报考条件:“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晓芸是大专学历考取海南大学法律硕士生的,没有本科学历。
晓芸怀着一线希望,与其他几位同样“无资格
看着有的同学已经开始购买复习资料紧张备考,晓芸等人非常着急,找到了遇到同样情况的同学陈洪德商议对策。陈洪德向司法部发了一封咨询邮件,回复的结果是:“没有本科学历没有报名资格。”几位学生经过协商,决定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困扰他们的难题。9月22日,陈洪德作为5名同学的代理人,向海口市中级法院递交了一份行政诉状,将海南省司法厅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给予原告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
海口市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 (《检察日报》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