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为了净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重庆在主城区展开了流浪乞讨人员大搜索行动,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劝导城市乞丐到救助站求助。然而竟遭到半数乞丐,特别是“职业乞丐”的拒绝。
这一事件放大了我国救助制度的管理之困。根据以往经验,拒绝到救助站求助的大都是“职业乞丐”,他们每天有固定收入,
据重庆市救助站彭站长介绍,如今混迹城市街头的乞丐大致有三类:一类是通过违法手段压榨残疾人和儿童的违法分子;一类是没有谋生技能或不愿工作的懒汉;一类是真正遇到困难的弱势群体。重庆市政协法制委员会主任黄剑针指出:“乞讨成本低、收效快,远比城里打工的民工赚得多,自然成了一些人谋生的首选。”
如今,“职业乞丐”已成为世界性“通病”,而且是任何政府都无法回避的难题。重庆市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孙元明认为,中国的“职业乞丐”现象实际是一种被扭曲的经济现象。救助站方式对“职业乞丐”是无效的。“职业乞丐”根本没有主动求助的意愿,遵循“自愿受助”的原则,“职业乞丐”实际上不属于《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救助对象。
据了解,对一些强讨恶要、组织乞讨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作出相应的打击管理规定,但是对大多数“职业乞丐”的管理,仍处于缺乏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的境况。 (《人民公安报》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