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环保模范城不再终身制

2005-11-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宣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不是终身荣誉,对已获命名的环保模范城市建立“能上能下”机制,每三年一次复查。

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有获此荣誉的城市都获得了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在城市发展的竞争中占得明显的优势地位。因此,对所有提出创模的城市都要经过指标考核、实地检查、技术

评估及民意调查、媒体上公示等严格的考核验收。

我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始于1997年,截至目前,全国661个城市中已有48个城市和3个城区获得荣誉称号。

(《北京日报》11.8)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