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原为一小村庄。环球制片公司老板偶然来到这里,发现此地天气良好,空气清新,风景优美,漫山遍野的柑桔树、胡椒树。他立即把公司迁来,开始利用这里的美景拍摄影片。
早期拍电影十分容易,只需利用空地或野外,就像照相一样,有合适的位置就开拍,既没有明星,也没有声音,甚至连情节也没有。
那时的电影谈不上艺术,既没有电影预告也没有演出场景,导演可以随意从街上聘报童,每天付他5美元帮着宣传。聘用女子当演员的条件则是除了长相,她们必须拥有自己的更衣间。电影公司也不问演员的姓名,将他们冠以“妻子”、“牛仔”之类名字。演员拍完戏后往往跑到洛杉矶红灯区通宵达旦玩耍,经常成为警察关照的对象,而与他们邂逅的妓女往往成为他们后来的搭档。 (《大众电影》2005年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