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早6点半,已经工作了24小时的广州铧鑫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工人获准吃早饭。女工何春梅却昏倒了,送医院急救,但两小时后死亡(见11月8日《东北新闻网》)。
何春梅是累死的。在从24日早7点到28日晨的4天时间里,去掉吃饭时间,何春梅一共工作了69.5小时,平均每天休息时间仅4小时。26日这天,她凌晨
何春梅累死了,该由谁负责?政府有责任。因为没有依法保护打工者的合法权利甚至生命。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权益,《劳动法》里有明确规定。如果《劳动法》的这些规定得到落实,何春梅是不会死的。
何春梅的死引起了广州市、白云区劳动部门的重视。目前铧鑫厂已向何家支付了一定额度的赔偿金。但何春梅死了,加班却还在继续,在铧鑫厂继续,在广东的一些企业继续,在全国的大多数企业继续。
何春梅的生命除了给自己换了几个赔偿金,并不能唤起谁的警觉。何春梅既不是第一个过劳死的女工,也不是最后一个。那么,谁来保证《劳动法》的落实? (《中国经济时报》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