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互联网上语言文字不规范的现象,杜永道、晁继周等专家对一些网友的提问进行了解答:
问:我是一个图书编辑,在工作中,发现有“一般的说”,也有“一般地说”。请问哪一个对?
答:“一般地
问:“定金”和“订金”是一回事么?
答:在日常生活中,凡是预先付给的、作为成交保证的钱,既可以说“订金”也可以说“定金”。但在法律意义上,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订金”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而“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向对方当事人给付的一定数量的款项,具有担保作用和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对于“订金”而言,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换言之,“定金”具备法律效力,而“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力,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特别小心。原先的《现代汉语词典》把“定金”、“订金”作为一个词的两种写法,新近出版的第5版根据法律意义把它们区分了开来。(《网友问字》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张碧涌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