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河北省沧州盐山县于某、庞某夫妇向公安机关举报抢劫杀人疑犯,被公开披露后,生活因此受到极大影响。
日前,于某和庞某以侵权为由,将南皮县公安局、沧州晚报及记者告上法庭,索赔106万元。沧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雾夜举报
于桂华是河北盐山县圣佛镇杨甫寨村人,经营着一家庭加工厂。由于厂子效益不错,他闲下来玩鸽子,结交了不少鸽友,也认识了距离他家十华里的南皮县焦山寺村的蔡宝玉。
2003年11月25日,焦山寺村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歹徒砍了信贷员李天福31刀致其死亡,抢走7600元钱。警方经过侦查,很快在蔡宝玉的三姐家查到血衣,其姐夫被警方带走。警方很快断定蔡宝玉有重大嫌疑,并知道他去了天津。天津警方在蔡可能落脚的地方进行了严密布控,可没有效果。消息很快在村内外传开了。
12月2日,刚出差回来的于桂华听到工人们的议论,吃了一惊。晚上他把这事告诉给了家人。
那天晚上下大雾,对面几乎见不到人。8点多钟,于的妻子庞春华听到有人在院子里喊:“嫂子!嫂子!”庞春华边应着边迎出去,没想到是蔡宝玉,衣冠不整,慌慌张张。庞春华心里“咯噔”一声。“他一年多没来了,怎么现在出了这事倒来了?”庞春华想着,装做热情地喊着:“进屋,进屋”。
随后,于桂华跟进来了,他看到蔡宝玉一脸的惊恐,就问:“你们村杀人那事是你干的吗?”
“不是,不知道。”
“人不是你杀的怕什么?去自首吧。我开车送你去。”
“不去,我现在去还不被警察打死!风头过去再说。大哥借我辆自行车吧,我要去东营。”
于桂华说:“要不你等工人12点下班了吧,这里的工人都认识你,还有一个是李天福的亲戚。你能走得了?”说着,他给妻子递了个眼色。妻子立刻领会了,也劝蔡宝玉,又张罗着给他点烟、递水、做饭。
于桂华走到院里,犹豫了一下,拨通了盐山县公安局的电话……
那天,老于是跟蔡宝玉一起被警察拷走的。
其实,这是盐山警方对举报人的一种保护措施。当天晚上,于桂华就被放回家了。蔡宝玉很快被移交给南皮县公安局。
此后,老于夫妇都以为日子会如常过下去,举报的事情在警方的保密下会如雾一般散去,无影无踪。
报纸曝光
12月30日,庞春华看到几个邻居在一起议论着什么,好像是蔡宝玉被抓的事,她想走过去问问,结果邻居们一下子鸦雀无声了。她拿过邻居手上的《沧州晚报》,还没看完头就蒙了。在这篇关于蔡宝玉案件的报道中,清楚地写道:“12月2日晚23时许,他仓惶逃离天津,窜至盐山县杨甫寨村于某某家中。当于某某听蔡诉说了自己抢劫杀人的罪行后,便悄悄拨打110电话向盐山警方报了警。”
当时,庞春华感到天塌了一样 她立刻找到盐山公安局局长,拿出报纸哭着问他怎么回事。局长看完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他保证消息绝对不是从盐山透露出去的,并立刻跟南皮公安局打通电话,对方承认记者是从他们那里得到的消息,并表示道歉。
报纸刊登后,事情传得很快,村里村外议论纷纷。于桂华举报了蔡宝玉,这在许多农村人看来是“无情无义的事”。
躲不掉的恐惧
因为在村里生活压抑,又怕有人来报复,于桂华夫妻开始考虑搬家。2004年1月,老于的朋友帮他找到一处空闲很久的院落。
记者看到老于的新址确实“严实”:要绕几个弯才能看到老于家,从街面上根本看不出后面还有住家和厂房。老于家占了两个院落,一个院子做办公室,谈业务。另一个院落做厂房,老于两口子住在厂里,房间小得只放得下两张单人床。
因大型设备较多,搬迁持续4个多月。又因停产损失15万元,还流失了一些大客户。工人只剩下了两个。可搬迁还没完成,让于家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蔡宝玉的家人找来了。
他的家人一共来了多少趟,老于记不清了,但有记录的就有13次。
蔡的姐妹们、妻子、儿子、律师,都来过,目的基本是:让老于证明蔡宝玉是自首(2004年7月蔡宝玉一审被判死刑,高院复核后发回重审)。
于桂华回忆:蔡宝玉的儿子一来就跪下了,说:“大伯,救救我爸!”于桂华问:“是他犯事了,我怎么救他?”蔡家儿子说:“证明他到您这里是想要您陪他一起去自首。您不答应我就不起来。”怎么劝他都不起来,于桂华就假意说:“行,你起来出去吧,我跟你的律师说。”然后他对律师表示,假证自己做不来,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还有一次,蔡妻和他姐姐一起来说:“日子没法过了,老于你不能不管呀!”最终老于妥协了,拿出了1000元。
老于最担心的还是家人,在外出差的时候挂念,回到家还是担心。记者看到,于家床头挂着宝剑,床边放着木棍,枕头底下、门后也预备着“武器”。院子里还养了几条狼狗,一有动静就叫个不停,老于说“狗很厉害”。为了安全,厂子改了名,牌子都不敢挂到大街上。选择这个新家的理由还有一个就是,家门口是个车队,整夜都有车来车往。
后来,传出蔡宝玉被改判死缓的消息,蔡的家人就没来了,可老于一家更害怕了。他不知道蔡出来后会怎样,蔡在押期间他的家人和那两名亡命同伙会怎样。
于桂华伤心地说,“我帮助了司法机关,没想到落到这样下场。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肯定不会选择举报。”他甚至问记者:“出国能躲得开吗?” (《法律与生活》2005年11月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