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源特大交通事故的善后,由于有了民政部门的先行垫付而取得了相对和谐的结局。沁源县委宣传部部长杜天云解释说,鉴于肇事司机所在单位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暂无赔偿能力,沁源县委、县政府决定由民政局先行承担损害赔偿垫付责任。
民政部门一般只对天灾或困难群体实施救济,不为人祸埋单。
事故发生后政府的及时出面,不仅有效消解了可能发生的群体事件,也让遇难者家属充分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但如果政府为民间的损害赔偿实行先行垫付成为惯例,将给政府增添不必要的经济包袱。政府的善举不能掩盖业已存在的隐患,保险空白则是必须正视的问题。(《工人日报》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