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颇受争议的扬州某家政公司的“奶妈”服务,终于在一片争议声中开张,13名“专职奶妈”上岗,其中4名有大专文凭。
去冬今春,该家政公司就开始筹备开办奶妈业务。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反对之声更是一波高于一波。该公司在开展此项业务前,曾对法律条文进行一番深入细致的研究,从
有法律学者认为,虽然,没有完全针对这一特定行为的法律条文,但通过对法律行为的分解,仍可以从现行法律中找到该项服务不合法的依据。“法未明令禁止即可为”的法理适用必须是以不侵犯他人或社会利益为前提的。要想让“奶妈”服务真正实现职业化并为社会所接受,仍需要一个相当长的磨合过程。 (《民主与法制时报》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