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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是真正的公平

2006-04-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全国人大向社会公布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如何解读这部法律?记者走访了有关专家。

张天蔚(《北京青年报》评论员):作为《劳动法》的一个补充,《劳动合同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此外,相关法规如《劳动争议处理法》、《就业

促进法》等也在推进当中;包括对《劳动法》的修改呼声也很高。这种种情势,是否意味着对劳动者的保护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张车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是这样。我们现有的法律中,对劳动者保护的体系是非常弱的。《劳动法》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颁布,但时至今日,真正保护劳动者的法律,还是只有这一部《劳动法》。中国近十年变化很快,很多立法时没有预想到的新情况不断出现,而其整体趋势对劳动者不利。

这是因为在市场中,劳动者与代表资本方的雇主之间地位不对等,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加剧。几年来,学术界一直就在呼吁,《劳动法》应当修改,以适应新情况;其次,光有《劳动法》这部“总法”还不够,涉及到劳动者权益的具体问题,还需要有不同的法律法规来支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张天蔚: 《劳动合同法》草案向劳动者倾斜得很明显,比如其中规定:没有合同,但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就视同于一种无限期合同;劳资双方发生争议时,以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为准……但有一个问题,法律应该是公平约束双方的,如果带有明确倾向,会不会造成问题,比如对雇佣方的保护不够?

张车伟:我觉得不会。劳动合同与其它合同都不一样。在市场化的劳资关系中,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这种时候需要法律来保障,否则劳动力最终会完全被资本控制,人被当成一般的生产要素――“物”――来使用。所以,像《劳动合同法》草案这样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思想,是人类社会的主流导向。(《北京青年报》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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