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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城市购房将有“保险”

2006-10-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保监会、建设部和中国人保财险近日联合在北京、上海等14个城市启动“建筑工程保险”试点,要求建筑企业投保新推出的“建筑工程险”。试点是为《建筑法》积累经验,新《建筑法》有望将“建筑工程险”列为强制保险,拿不到保单就拿不到开工资质。

据专家介绍,开发商在立项伊始,就要与保险公司签订投

保意向书,并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赔付率,会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程质量跟踪;等到工程竣工满一年、并且没有发生质量问题后,才和开发商正式签单。“建筑工程险”还采取浮动费率制来“奖优罚劣”,对那些上了“黑名单”的开发商则拒保。

建筑业专家指出,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一般会在竣工后的三五年间暴露。我国的建筑领域虽然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但现实中,此制度形同虚设:房子有了裂缝,找物业,说责任在开发商;找开发商,那些公章跟着项目走的“公司”早已不复存在。今后,这种不能切实维护购房者利益的制度空白有望被保险填补。

“建筑工程险”由开发商投保,而从中受益者,除了开发商外,还包括业主、施工方以及农民工们。(《人民日报》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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