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刘某(女)结婚5年,由于经常吵架,感情越来越淡漠,今年元旦俩人离婚。
在离婚前,张某由于工作出色,公司在2006年年底奖给他5万元奖金,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张某未让妻子刘某知道这件事。双方离婚后,刘某从丈夫单位同事那里得知了奖金的事,遂找到张某要求重新分割这5万元奖金,但张某不同意。
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此案中,张某在离婚前得到5万元奖金,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张某隐藏了奖金,所以离婚后,刘某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协商不成,刘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制晚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