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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车只为坐牢过年”的反思

2007-02-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南昌市南站派出所抓获一名偷车男子吴某,他明目张胆地拿着一把扳手撬自行车锁,被保安扭住后,他还挺乐。在派出所里,他透露出想在牢里吃“年夜饭”的强烈愿望。原来,67岁的吴某“人生最好的时光”都是在监狱中度过的,出来后的几年都是靠捡垃圾活命。“我没能力养活自己,看见人家过年有吃有喝的,我就想干

脆犯点事,到牢里去还能有饭吃。”

以当小偷的举动换取监狱里“有吃有喝”的待遇,这是对文明社会的反讽。我们社会有最低生活保障机制,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有敬老院、福利院。可是,这些制度都没有能够使一位老人“有吃有喝”的生存底线得到保障。这一悲剧尽管是个例,但这么长的时间内,相关机构没有发现他的境况并给予妥善的安排,说明救助组织的工作还存在疏漏。

如果这种状况不及时改善,弱势群体在失去享受社会进步文明成果的机会的同时,必然伴随人格尊严的丧失、是非观念的错乱,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巨大隐患。(《检察日报》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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