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新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其中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调查(6788人参与),真正愿意主动申报的人仅占31.1%,37.5%的人表示“肯定不会去主动申报”。
调查显示,八成以上的受访者最关心“政府把我们缴的税用到哪儿去了”。
一位受访者表示,以往缴税都是公司代扣,有的时候一个月过千元,但是没有任何凭证,“饭店吃饭还得开个票呢!”税务机关收钱意识很到位,但是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很不到位。这很影响他纳税的积极性。
69.7%的人认为,目前政府对个人纳税没有强有力的监控措施,那些不纳税的人很少被追究,从而滋生了更多人的侥幸心理。“如果比我收入高很多的人都不去缴税,而且还不受惩罚,那么我去缴税是不是有必要?”
这并不是气话。著名国情专家胡鞍钢曾经援引数据来证明这一点,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中,工薪阶层排在第一位,在中国的外国人排在第二位,私营企业主、个体户排在第三位。 (《中国青年报》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