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04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对于逃往国外的贪官来说,金钱是他们的“生命线”。公安机关这几年大力加强对犯罪嫌疑人以及赃款的控制和追赃工作,通过打击洗钱犯罪,掌握犯罪嫌疑资金的流向,对地下钱庄展开专项打击行动,试图切断贪官向境外转移
严把国门,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不准出境、限制出境人员把关。国家公务人员申办出入境证件,除了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还需要提交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从而有效防范有关人员外逃的事情发生。
北京开始实施“阳光政策”,在全国首次将建房、买房、子女结婚、出国等纳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范围。中央正积极从源头上掌握信息、实施监控、预防腐败,并形成内外夹击之势,让贪官外逃的目的难以得逞。 (《中国青年报》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