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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快递

2007-04-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七旬翁错指“小偷”被判侵权

70多岁的赵老先生发现家中进了小偷,在公安机关通过相片辨认时,他指认盗窃犯罪嫌疑人是同村的小伙子甄某。2006年3月11日,派出所抓获真正盗窃嫌疑人李明并判刑。甄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赵老先生(第2442期《文摘报》曾转载)。

近日,北京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案件侦破后,真正的案犯已经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赵老先生仍认为家中被盗是甄某所为,主观上明显存在过错。法院认定赵老先生侵权成立,判决赵老先生向被错误指认的“犯罪嫌疑人”甄某书面赔礼道歉,并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00元。(《北京青年报》3.27李罡文)

女孩被老虎咬死 动物园赔34万元

今年2月22日(大年初五),在昆明动物园内,6岁女孩莫瑞欣与老虎照相时,被老虎死死咬住,抢救无效死亡(第2441期《文摘报》曾转载)。

近日,昆明动物园一次性赔偿莫瑞欣家属34万元(其中2万元为安葬费)。(《北京晨报》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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