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州海关开展“猎鹰”缉毒专项行动,在白云国际机场口岸共查获人体藏毒案33宗,抓获人体藏毒者33名,巴基斯坦人卢拉就是其中之一。
卢拉22岁,在29名人体藏毒者中,他是为数不多的大学生之一。卢拉家境贫寒,家中除了父母,还有3个兄弟和3个姐妹。一年前,卢拉认识了当地的一个富人塞拉夫。8月的一天
卢拉花了五六个小时,艰难地吞下了64颗包装得硬如石头的海洛因,登上了飞往曼谷的飞机,在曼谷转机飞抵广州……
受巨额利润的驱使,贩毒团伙从一些经济落后的亚非国家,以500至3000美元不等的低廉报酬,雇佣当地贫民或无业游民带毒闯关。藏毒者平均要吞食2斤重的海洛因,有的甚至重达3斤以上。这些专业包装的海洛因每颗重量7至15克不等,先由一层透明薄膜包住粉末,外面再包上硬胶,最后再缠上一层层的透明塑胶,比大拇指还要大,比石头还要坚硬,扔在地上发出“当当”的脆响。
海洛因在藏毒者体内停留的时间大致在4天左右,其间藏毒者基本不进食。由于胃肠的蠕动和胃酸的腐蚀,一旦海洛因外部包装破损,他们会随时命丧黄泉。
在这些藏毒者中,19岁的巴基斯坦人扎达创下了一个骇人听闻的“纪录”,海洛因竟在他体内停留17天!扎达一直无法自行将海洛因排出。第11天,海关缉私警察为了保证扎达的生命安全,请医生对扎达肛门进行扩张后,用手指从扎达肛门抠出了22颗海洛因。此时,包在最外层的透明塑胶已经明显松散脱落,原本一颗颗的海洛因都全部缠绕到一块了。医生说,如果不来医院,他必死无疑……
在看守所里,许多人体藏毒者追悔莫及。(《人民公安报》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