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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要义是实现“基本消费的平等化”

2007-04-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民生离不开衣、食、住、行。当前流行的看法是,民生就是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故而就有了“五大民生问题”或“十大民生问题”之说。按照这种列清单的逻辑,再延伸下去,那就无所不包了。很显然,一旦什么问题都演变为民生问题,政策制定就会无所适从,不分主次;财政投入的重点可能就会被挤来挤

去。若是如此,保障和改善民生就会落空。

仅靠体力劳动为生的人是社会的大多数,他们是民生问题的真正主体。从生存的角度来观察,消费的不平等最具有威胁性。改善和保障民生,就是要推进基本消费的平等化,减少财产、收入不平等所带来的消费不平等。

基本消费包括保障基本营养、基本住房、基本教育和基本保健。这“四个基本”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基本内容,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应当平等享有的。消费活动是由个人来完成的,但消费成本的支付方式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由个人支付的私人消费,二是由政府买单的公共消费。一般而言,吃饭穿衣多由个人来支付,基本教育和基本保健多由政府来付账。公共消费属于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无疑有助于民生的改善。私人消费按照其支付来源分析,又可分为两块:一是由私人收入实现的私人消费,如工薪收入、资产性收入等;二是通过社会保险和转移支付来实现的私人消费,如失业救济金、养老金、社会救济金等。对于前者,就业最重要;对于后者,社会保障制度是基础。可见,改善民生,实现基本消费的平等,离不开就业、公共财政、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等相关的制度与政策。

今天,我们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借助于政府与社会的力量来构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以使民生问题――基本消费的平等化,能被“锁定”在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之中。(《光明日报》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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