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不应“过分强调”民主。理由之一,就是认为中国公民文化素质低,十三亿人口中又有九亿农民。
从人类发展史的角度看,把民主和公民文化素质定性为一种正相关关系,这没有错。毕竟,人们的文化水平越高,对民主的理解也就越深刻,对待民主就越理性,民主的运行规则就越容易得到遵守。但
仅举中国的情况为例。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农民,文化素质如何?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叫做“斗大的字识不了几个”。但是,正是在这些今天看来可归入“最低素质”的人群中,我们党有声有色地搞起了民主选举。1937年5月,中共制定的《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充分考虑到大多数选民文化程度不高的情况,规定选举可以采取多种投票方法:识字多的选民用票选法,识字不多的选民用画圈法、划杠法,完全不识字的选民用投豆法。有些地方还发明了烧香燃洞选举等方法。美国记者史沫特莱到鄂豫边区访问,见证了人们踊跃参选,用黄豆、蚕豆或绿豆作选票,选出自己中意的候选人的选举盛况。她感叹:“这是比近代英美还要进步的普选!”
可见,用文化素质低作为不搞或少搞民主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决定能不能推行民主的根本因素,不是别的,而是利益,是人们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需要而产生的政治诉求。抽去了利益基础的民主没有任何意义,还会发生扭曲和变形。我们今天之所以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一个根本目标,归根结底是因为我们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承认人对利益的追求,承认人维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前提。所以,可以这样说:只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一定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应该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常识。(《北京日报》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