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兵团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体检女生要多交3元钱,因为要顺带做孕检。此做法引起一些学生和家属的不满,认为“学校的做法对孩子是一种伤害。”也有部分学生表示很理解,认为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警示作用。
该校负责学生工作的副校长说:“由于招收的学生都是初中毕业生,大部分都是女生
新疆张元欣律师认为:学生虽然大都是未成年人,应当受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但其同时也是公民,其基本权利同样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学校对于未成年人进行早孕检测,出发点虽然是好的,但这实际上是对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尊重。
早孕行为显然违反学校的规定,也不符合社会的道德准则,但其行为本身还应当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学校的统一检测带有一定的强迫性,这无疑应被认为是对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的侵犯。(《法制日报》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