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要求女生做孕检好心但违法

2007-05-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兵团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体检女生要多交3元钱,因为要顺带做孕检。此做法引起一些学生和家属的不满,认为“学校的做法对孩子是一种伤害。”也有部分学生表示很理解,认为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警示作用。

该校负责学生工作的副校长说:“由于招收的学生都是初中毕业生,大部分都是女生

,以前也曾发生过学生怀孕,自己却不知道的事情,这样对学生身心健康都是有害的。本着对家长负责的态度,每学期开学后我们都要对学生进行检查,如果学生出现情况,也好向家长有个交待。”

新疆张元欣律师认为:学生虽然大都是未成年人,应当受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但其同时也是公民,其基本权利同样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学校对于未成年人进行早孕检测,出发点虽然是好的,但这实际上是对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尊重。

早孕行为显然违反学校的规定,也不符合社会的道德准则,但其行为本身还应当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学校的统一检测带有一定的强迫性,这无疑应被认为是对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的侵犯。(《法制日报》5.24)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