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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廊竟起名“最高发院”

2007-06-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6月5日,记者在辽宁省本溪站前繁华地段看到一家营业面积在30平方米左右的发廊,该店的牌匾上,“最高发院”4个大字赫然入目。发廊前还有各式各样的标语,例如“办好人民的头等大事”,其中那个“头”字特意大了几号字体。理发店的老板吕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发廊今年3月开业,之所以起这个名字,只是想标新立异、与

众不同。

本溪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家发廊的做法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限其7天内整改,否则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华商晨报》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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