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举制度盛行的年代,很多人都把科举考试当做是转变境遇的一种手段。
当时的考生需要通过在县、府所举行的“童试”,取得秀才的资格;然后是在省会举行的“乡试”,得中者就是我们常说的“举人”;之后在都城参加“会试”,又称为“府试”,得中者成为贡士,也就是进士;最后将会进宫面见皇上,称为殿试
文史民俗专家白鹤群形象地把科举制度中所冠予的称号比喻为我们现在所说的“学历”:“秀才就相对于现在的初中毕业,高中毕业了就可以说是举人了。四年的大学课程结束,基本上就可以称为进士。等到进了翰林院,那么恭喜您已经获得研究生的证书了。”
从清康熙年间开始,南方的举子们赴京考试前又多了一项任务――学习官语。白鹤群介绍,为打破地方性的垄断,不提倡官员回到原籍做官。而一口地方方言,不但会为通达民情造成不便,甚至还会阻碍官员同皇帝之间的交流。为此,康熙年间特别在浙江、福建、广东设立了正音书院,教授官语。雍正时期又特意下了一道上谕,特别强调如果不懂官语,一律不得出任地方官吏。(《北京娱乐信报》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