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征求意见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首次规定孩子起名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即王姓爸爸与张姓妈妈生的孩子,既可以姓王,也可以姓张,还可以姓王张或者张王。
目前,我国每年新生儿出生达到2200万以上,由于父母为新生儿起名随意性大,导致重名的几率越来越高。而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无疑对解决大姓人
然而,有人提出:姓氏是家族和血缘关系的标识,姓氏通常可以表明特定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双姓的大量产生,将消弱近亲结婚方面的识别作用。一些专家还认为此举可能改变我国姓名文化。
中山大学人类学系主任周大鸣认为:从有甲骨文记载以来,我国的姓氏就是随父姓;商代起始,周朝形成系统。姓氏涉及血缘、家族、名望、传承,是国人极为看重的。过去,是单系继嗣的社会,女姓没有继承权;而现行民法实行的是双系继嗣体系,即一个人同时成为夫妻双方继嗣者,从而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权利与义务。不过,从文化民俗上而言,双姓可能改变我国传统的姓名文化。(《羊城晚报》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