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在自己的博客贴出举报信,举报一些电视台电视剧审查小组利用审查节目之便收受剧组贿赂的行为。
王朔称自1997年以后,有剧组不得不以审片费的名义向审查小组行贿以期获得通过。如今“审片费”达每人收受3万至5万元,多轮审查则多轮付费,基本没有一次通过的,至少两轮。
无论王朔说过多少争议性
一个公民不仅敢于举报,而且敢于实名公开举报,这样的公民应赢得尊重,无论是媒体、其他知情者还是反腐部门,甚至是涉事部门和被举报者。可从社会反应看,他没受到应有的尊重。首先是媒体缺乏重视,大多都把这条新闻放到了“娱乐频道”和“娱乐版面”中。其次,对反腐部门来讲,如果尊重这个公民的话,应该即时积极回应他的举报,以客观公正透明的调查给举报者一个交代。(《新京报》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