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实行美国式民主制度――总统制,总统掌握军政大权之下的三权分立制。从形式看,菲政治制度比美国政治制度更民主,因菲律宾采取直选制,而美国采用选举人团选举制,是一种间接民主。但实际上,菲律宾的民主却是一种完全被扭曲的民主,因为它缺乏最根本的民主基础。在贫困人口占总人口40%情况下,众多菲律宾人
菲律宾是天主教国家,教会在这个国家的影响十分深厚,教会干政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菲律宾两次“人民力量”革命无不都是红衣主教登高一呼,应者百万,遂政权更迭。这种状况使政府的很多政策无法出台,出台也难执行。
军人干政是菲民主制度的又一“特色”。就连一代强人、前总统马科斯也不敢与军队作对。这种现状使菲律宾的民主制度非常脆弱,政变、兵变成家常便饭。总统首先要满足的不是民意或民众利益,而是军队的利益和高级将领的利益。
菲律宾的腐败问题已成为政治中最大毒瘤,舞弊和贿选是公开的秘密。政治人物和官吏首先考虑的不是国家利益,而是自己的利益。于是善变易改成为政治人物的一大特点,他们毫无信誉可言,民主政治最终成为被特权阶层随意买卖的商品。
自1986年马科斯倒台后,20多年的民主带给菲律宾的是激烈的政治斗争、动荡的政局和停滞不前的经济。尽管如此,菲律宾人民仍向往民主自由,渴望发展,仍在苦苦探索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文汇报》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