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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茶”商标遭千万元索赔

2007-06-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拥有半个世纪的历史、至今仍经久不衰的云南第一个甲级香烟品牌“红山茶”,近日因烟标的著作权问题被告上法庭。

提起诉讼的一方是烟标设计者严浚的儿女们。严浚的大女儿严泌涓说:“1949年,父亲应云南纸烟厂经理苗某的委托,设计‘大重九’香烟烟标。1957年,由父亲设计的‘红山茶’香烟烟标又被云南纸烟厂

采用。”“红山茶”烟标被公认为云南省著名商标。1993年,严浚老先生去世。

2005年8月19日,严泌涓在参观“云南省首届烟标巡回展”时发现,从1996年起,烟厂将“红山茶”烟标由满底白色改成了满底红色,且从2004年起,许可多家联营企业使用这种红底的“红山茶”烟标。

“红云集团擅自篡改由父亲设计的‘红山茶’烟标,歪曲了作者对‘红山茶’烟标的设计构思,侵害了父亲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去年12月,严泌涓和两个弟弟联名将红云集团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红云集团歪曲、篡改严浚设计的“红山茶”烟标,并擅自超地域范围许可他人使用该烟标销售盈利已构成侵权;要求红云集团立即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1000余万元。

今年6月15日,这起烟标索赔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红云集团称,烟标是集体智慧的结晶。由于双方意见不一,法庭未作宣判。(《市场报》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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