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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何弃购经济适用房

2007-07-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南昌市今年年初推出了200套经济适用房投向市场,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公正透明,严格按照“个人如实申报,社区和街办上门入户调查,房管部门审核把关,三榜定案,举报必查”的原则进行,并通过市民评议、公示、登报、摇号四个渠道监督。

这批经济适用房单价每平方米约1760元,不到目前南昌市商品房均价的一半

。这无疑是个利好消息。然而,在200户中签家庭中竟有13户弃购。徐家坊街办新丰社区的章先生是一位中签者,但由于工资收入低没有积蓄,必须全部按揭贷款20年才能付得起购房款。他几乎跑遍了所有银行,都不愿提供贷款。“如果贷不到款就只能选择退出。”章先生无奈地说。

银行为何向部分经适房中签户关闭放贷之门呢?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说,贷款购买商品房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固定收入证明,而且经过审核其收入足以支付每月的月供款;二是首付房款至少应达到总房款的两成,没有公积金的必须达到三成。然而,不少经济适用房中签者连这两条最基本的条件都不具备,如果银行给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贷款,一旦购房者还不起贷款,银行的资金安全就得不到保障,银行承受的风险比较大。

南昌市有关部门表示将与银行协商,给予经济适用房购买对象更加优惠的贷款政策;同时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也在积极寻找其他方法,以帮助中签家庭解决资金困难。(《经济参考报》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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