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可否提取公积金为孩子交学费

2007-07-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已下岗7年之久。丈夫又因患肾病不能正常上班,所在的单位早就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去年孩子考上了大学,连学费带杂费每年又增加开支1万多元。今年的学费怎么办?万般无奈下我想到了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那里面还有1.6万元的存储,我想把钱取出来为孩子交学费。可是又听说住房公积金只能在做与住房有关系的事时才

能提用。真是这样吗?

专家解答: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通常情况下,确实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与住房有关的行为。但在特殊情况下,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提取出来作为生活费用也是可以的。因为《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管理中心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你是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所以你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孩子交纳学费。 (《中国妇女・法律服务》2007年第7期下半月)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