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纪委印发规定,明确指出8种新型权钱交易行为将受到党纪处分。日前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了《意见》,明确界定了10种新类型受贿行为的定性处理。
以往我们国家在反腐败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制度上的缺陷就是――“党纪”与“国法”相脱节。于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对违法党员干部以党纪处分
近年来一直令腐败分子谈之色变的“双规”,是执政党反贪的一种特殊审查手段,但其法律地位并不明确。对腐败官员的处理,也往往是在“双规”之后,才进入司法程序的,这意味着党纪与国法之间存在不少制度缝隙。
应该说,非法律手段的反腐败可以在特殊时间、特殊情况下发挥作用,但长效机制的建立仍然要倚重法律本身的完善。“党纪”和“国法”之间更加深入的对接,其方向应该是把党纪纳入法治轨道,最终实现依法治国。(《羊城晚报》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