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迟迟不给签劳动合同,将赔付双倍工资;炒老板鱿鱼,可以不再赔违约金;签约两次之后再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这一切都将成为现实。(7月13日《信息时报》)
劳动者屡屡遭遇权益侵害,由来
其实,我们缺少的不是制度,也不是法律,缺少的是让制度变现,让法律落实。再好的法律条文如果不被严格执行,充其量就会如“纸上富贵”,虽诱人却无法真正拥有。如今,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劳动合同法》更加人性化,更加详备化,但我们需要的是,《劳动合同法》执行得更加有力化。(《北京青年报》7.16)